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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出台新策 用电越多越值

1998-08-07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广州8月6日电广东省中山市从8月份开始推出一项鼓励用电措施:用电越多越便宜。

据了解,中山市从8月1日起实行的规模用电优惠电价的对象,主要是指月用电量15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企业、月用电量达10万千瓦时的商业企业(含旅游、饮食、娱乐场所)和高新科技企业、外来投资新办企业。

具体的优惠办法,一是对工业规模用电按用电量递增、电价递减的办法实行优惠。以月用电量达到15万千瓦时为规模用电企业,超过此规模用电的电量部分,以每超额10万千瓦时为一个优惠等级,优惠电价从第一级每千瓦时优惠0.04元起到第九级优惠0.12元止。二是经省科委认证高新科技企业用电,先在市分类电价标准的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.01元,然后再按规模用电实行优惠电价。三是今年3月1日起立项批准的外来投资新办企业,用电量达到3万千瓦时及以上的,先在分类电价标准的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.005元,然后再按规模用电实行优惠电价。四是对商业月用电量达到10万千瓦时的用户,其全部用电每千瓦时降低0.009元。

据了解,实行规模用电优惠电价,全市电力系统年内估计会减少电费收入500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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